成功案例 | 死刑复核阶段成功辩护,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获不核准裁定 ——辩护律师以“坦白从宽”赢得最高法改判
死刑复核辩护,是司法程序中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堪称刑事辩护的巅峰较量。它要求律师以极致审慎、专业精深的态度,穿透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精准捕捉程序瑕疵、事实疑点与法律适用问题,在关乎生死的关键节点上寸步不让。顶级辩护不仅是法律技艺的极致展现,更是对生命尊严的坚定捍卫。律师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逻辑论证、无畏的职业担当,穷尽一切合法救济途径,坚守少杀、慎杀的司法原则,用专业与良知守住生死边界,以极致负责的态度,为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筑牢坚实屏障。北京璟福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郭增忠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死刑复核不予核准的案例。
近日,本所郭增忠律师辩护的一起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裁定。被告人周某(化名)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持砖块击打被害人致其死亡,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阶段采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因琐事引发”等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重生的机会。
案情回顾
被告人周某(男,案发时约58岁)与被害人龙某(女,殁年52岁)相识,二人多次在周某租住的出租房内相处。2022年1月25日凌晨,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周某情绪失控,持砖头连续砸击被害人头面部数次,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案发后,周某用被子盖住尸体,锁上房门后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由本所郭增忠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郭律师在接案后,第一时间赴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围绕死刑适用的合法性与必要性,提出了一系列专业辩护意见。
核心辩护观点
郭增忠律师在复核阶段着重指出:本案系因琐事引发的突发性犯罪,有别于预谋杀人,被告人并非蓄谋作案,而是在双方争执过程中情绪失控,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侦查,体现了认罪态度。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的实际表现,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二审阶段均表示认罪,对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歉意。量刑应体现“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在并非极其恶劣的预谋杀人、且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下,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结果
最高法裁定:不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审理,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最高法在裁定中明确指出:
“考虑本案系双方因琐事引发,周某具有坦白情节等,对周维举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五)项、第四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不核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死刑判决的刑事裁定;
二、撤销原二审裁定;
三、发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件意义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性质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死刑适用率较高。本案的成功辩护,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精神,对“因琐事引发”“坦白认罪”等情节给予了充分重视。同时,本案也再次证明了律师辩护制度在死刑复核案件中的不可替代作用。郭增忠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精神,在死刑复核的最后一道防线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依法从宽处理的机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生命权与辩护权。
结语
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中最严格的司法审查程序,也是人权保障的最后屏障。每一个死刑案件的复核结果,都彰显着司法的温度与理性。北京璟福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责任、担当”的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附部分刑事裁定书内容:
![]()
![]()



下一条:成功案例 | 死刑复核不予核准,律师辩护彰显法治理念 ——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成功辩护实录
